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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太密集 皮膚受不了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新竹縣比漾皮膚科診所醫師 楊宏基
   日期:100年05月28日
 
   

 

 

 

最近一位病人來做美容諮詢。我照例先看一下病人的皮膚狀況,並詢問保養情形。結果,病人回答,每3到4週做一次淨膚雷射,做了4、5年之久。

雖然脈衝淨膚等溫和療程可以當作保養,一段時間做一次。但是這些醫美級的保養跟擦的保養品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這樣不停密集地做,其實對皮膚不見得是好事

擦的保養品不外乎清潔、保濕、防曬,或補充抗氧化物、除皺、美白等。但脈衝雷射等醫美(醫學美容)卻是先對皮膚造成控制性破壞,再讓皮膚產生新的細胞或膠原蛋白。所以,擦保養品就像每天掃地、擦桌子、澆花;而雷射脈衝光就像把掉漆的牆壁刨除後,重新補土粉刷。

表皮細胞的新陳代謝週期是4週,因此4週做一次治療就像牆壁油漆才剛風乾,又馬上重新刨除粉刷。這樣的頻率在療程一開始是有意義的,因為有些皮膚改善必須經過幾次處理,才能達到最佳狀況。但如果已經改善到最佳狀態,而只想維持現狀時,應該只要做好基礎保養,過一段較長時間後,若出現嚴重「掉漆」再考慮重新刨除粉刷。皮膚的保養也應如此。既然是維持皮膚現狀,又何需將才治療完、經過4週修復後的皮膚再破壞一次?

生物體細胞的生長,有所謂的海佛烈克極限(Hayflick limit),這是指每個正常細胞的分裂次數是有上限的。而密集地接受破壞式「醫美」,會促使細胞加速分裂來進行修復,是不是有可能使正常細胞提早達到分裂上限?所謂to err on the safe side,以醫美療程做為皮膚保養,只要平常做好基礎保養,4週做一次跟3到6個月做一次差不多。但若一直持續密集地進行雷射脈衝,4、5年下來或許沒問題,但10年、20年後,才發現讓細胞增生提早到達分裂極限,皮膚修復力嚴重受損時,也只能徒呼奈何,悔之晚矣!

因此,我個人誠摯建議,醫美不能取代平常的基礎保養,千萬不要不做好基礎保養,一味依賴雷射脈衝。

一旦皮膚進步到一個程度,雷射脈衝只是維持現狀時,就應該停下腳步,拉長治療間隔。畢竟,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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