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標靶藥列給付 肺癌患者受惠

   資料來源:中央社
   記者:陳清芳
   日期:100年06月09日
 
   

 

 

 

自6月1日起,治療肺癌的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第一線藥物給付,對象是非小細胞肺癌晚期、且須確認特定基因受體突變的患者,預估每年將約有2500人受惠。

台灣肺癌學會理事長彭瑞鵬今天指出,肺癌是國人女性死因首位、男性死因第2位,88%患者的肺癌類型是非小細胞肺癌,估計其中3到5成病人具有表皮細胞生長因子基因受體(EGFR)突變,適合使用鎖定這一基因受體的標靶藥。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部主治醫師陳育民指出,有名18歲的女學生考上大學不久,發現罹患末期肺癌,化療、開刀、標靶藥物等治療多管齊下,最後延長生命2年多,如果沒有標靶藥,只能活半年就香消玉殞。

台大醫學院長楊泮池說,肺癌患者可藉由癌細胞病理切片、支氣管鏡刮取細胞進行細胞檢查,檢驗EGFR是否突變,有突變的晚期病患單獨使用標靶藥物,可延長3到6個月生命,如果併用其他治療,整體存活期可達24到27個月。

彭瑞鵬說,肺癌標靶藥物6月1日起列入健保給付一線用藥,患者每月上醫院拿1次藥,每天在家服用1顆,可以同時兼顧治療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