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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02年度藥商普查,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完成填寫藥商普查表,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5月09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778523號
 
   

 

 

 

主旨:
有關本市102年度藥商普查,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完成填寫藥商普查表,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73條及藥師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辦理。
二、除本市藥局及部分中藥販賣業外,本局將於近日郵寄102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2年度販賣(製造)業藥商暨藥局普查現況訪查調查表」至轄內藥商,請業者於102年5月24日前以檢附之回郵信封(免貼郵票)寄回本局,或以傳真(傳真號碼:2253-6548;註明:林小姐收)回復,倘未於時限內回復者,本局將派員進行實地訪查。
三、惠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如有普查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案承辦人(電話:2257-7155分機1309林小姐。)
四、檢附本局102年度販賣(製造)業藥商暨藥局普查現況訪查/調查表範本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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