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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領處方送贈品違反藥學倫理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58期)
   記者: 
   日期:03月10日
 
   

 

 

 

近來,有民眾反映指出「處方箋領藥禁拿贈品、政府管太多、太沒道理」。衛福部因而對此重申:「領處方送贈品,違反藥學倫理,依法可移付懲戒。」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中已發文相關單位,要求全國藥局不得以送贈品方式,吸引民眾到藥局憑慢性處方箋領藥,藥局應以專業諮詢取得病患信任。

衛福部指出,領慢箋送贈品、購物送藥品、以加價購或特價方式促銷藥品、發送藥品特價券等行為,恐造成惡性競爭,影響藥學專業,屬「藥師法」違反藥學倫理規範或其他業務不正當行為,依法可移付懲戒。

註:「藥學倫理規範」第47條:「藥師不以誇大不實之廣告或不正當之方法招徠病患或消費者或促銷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