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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請轉知所屬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或所屬會員,接受保險對象就醫時,確實核對保險對象身份,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07月09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080033626號
 
   
 

 

  主旨:請轉知所屬全民健保醫事服務機構或所屬會員,接受保險對象就醫時,確實核對保險對象身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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